商標業務Trademark
延展和許可
一、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
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,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在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報商標局備案。
(一)申請所須提交的材料:
1、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表》一份(由許可方填寫);
2、經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共同簽訂的許可合同原件一份;
3、許可方、被許可方如是公司需提交《營業執照》復印件并加蓋公章一份,如是個人需提交身份證復印件一份;
4、委托代理組織代理的需提交《商標代理委托書》一份(許可方填寫)。
(二)填表須知:
1、使用的期限應當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之內,需要繼續使用的可在商標續展注冊后,續簽商標使用許可合同;
2、使用的商標,必須是注冊商標原樣,不得改變;
3、使用商標的商品/服務應在注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/服務范圍之內。
二、注冊商標續展申請
(一)申請所須提交的材料:
1、《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》一份;
2、申請人如是公司需提交《營業執照》復印件一份,如是個人需提交身份證復印件一份;
3、委托代理組織代理的需提交《商標代理委托書》一份(共有商標申請續展的委托書由代表人出具);
(二)填表須知:
1、商標注冊號、類別應按照《商標注冊證》填寫;
2、一份申請書只能填寫一個商標(申請號/注冊號)的續展申請事項;


